释义 |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遭遇抚养方拒绝探视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让法院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 2.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尝试探望孩子,并在此过程中收集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 3.如果对方仍然拒绝配合,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探望权的合法性 探望权,也被称为见面交往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所享有的权利。 这一权利允许他们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 从法理角度看,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固有权利。  三、实现探望权的途径 如果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执行中,一方或其父母拒绝让另一方行使这一权利,那么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 如果协商未能取得进展,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离婚后探视孩子受阻,你需要了解这些法律途径。如果你也面临类似困境,不妨试试文中的方法。如有需要,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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