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包括哪些物权 |
释义 | 一、不动产权包括哪些物权 不动产权包括的物权种类众多,其中主要的物权类型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即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拥有的权利。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即对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拥有的权利。 3.森林、林木所有权。即对森林和树木拥有的权利。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对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权利。 5.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对建设用地享有的使用权利。 6.宅基地使用权。即在宅基地上的使用和居住权利。 7.其它。 二、不动产物权设立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重要手段,也是不动产物权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后,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不动产物权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物权具有强大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动产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不动产物权; 2.不动产物权具有优先性,即在同一物上存在多个物权时,不动产物权优先于动产物权,且按照设立先后的顺序享有优先权; 3.不动产物权还具有追及力,即无论不动产物权标的物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可依法向实际占有人主张其权利。 这些法律效力确保了不动产物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不动产的流转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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