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破产的企业,按规定而言是要成立清算组织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2.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3.这意味着,当企业破产时,清算组是负责处理债权债务的专门机构,它负责催收债权和偿还债务,以实现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二、成立清算组职责义务 1.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股东或出资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职责,依法成立清算组织,以便有效地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2.清算组成立后,其职责包括催收债权、清理财产,并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对外的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和应诉。 3.如果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该公司将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 三、清算中的诉讼主体变更 1.在实践中,有时公司在起诉或应诉时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但在诉讼过程中公司可能被终止。 2.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并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 3.这是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财产,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 4.无论是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这样的变更确保了诉讼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清算组在破产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你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如有任何法律难题,记得法律网始终在你身边,为你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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