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公证可否撤销 |
释义 | 一、赠与合同公证可否撤销 赠与合同公证后,并非绝对不可撤销。 1.尽管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可行使撤销权。 2.这些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合同的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到他人名下,那么赠与人就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二、赠与合同的特点 赠与合同的特征有: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其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你对赠与合同撤销还有疑问吗?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法律网发起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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