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共同按揭房怎么过户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离婚共同按揭房怎么过户 1.在民法典的规定下,离婚时共同按揭房的过户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1)房屋无法律纠纷; (2)无规划拆迁; (3)银行无按揭。 通常,这意味着必须先清偿银行贷款。 2.然而,在贷款未清的情况下,离婚一方可尝试转按揭以解除房产在银行的抵押,并随后办理过户。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为此过程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了财产处理和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条件。在离婚共同按揭房的过户过程中,这些规定非常重要。 2.通常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需要双方共同申请,但在特定条件下,如遗赠继承、法院判决等,单方也能申请。这为离婚后的一方在面临过户需求时提供了操作空间。 三、办理过户的具体步骤 办理离婚共同按揭房过户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材料,并通过审查。 1.确保房屋无纠纷、拆迁和未清贷款问题; 2.按照法律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要求,提交申请; 3.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完成过户流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