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标准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来发。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该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工资不发放怎么办 工伤期间工资不发放的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三、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纠纷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在处理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纠纷时,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2.工资支付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劳动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4.医疗证明和休假证明:证明劳动者在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和休息,以及治疗的时间和休假的时间。 5.用人单位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工资支付规定、休假制度等,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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