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疗过错鉴定机构 |
释义 | 一、北京医疗过错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鉴定通常由以下机构执行: 1.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具体来说,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再次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3.疑难或复杂案例鉴定: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过失司法鉴定流程 1.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医疗过失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过程需遵循严格程序。 2.鉴定机构必须统一受理委托,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必要的鉴定材料。 3.若是他人代理,还需出具相应的委托书。鉴定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充分,且委托人需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鉴定机构在受理委托时,会对鉴定事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业务范围、用途及要求合法。 5.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机构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三、鉴定结果的法律意义 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在医患纠纷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一旦医患双方出现争议,鉴定结果便是判断医院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 2.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专业的鉴定资质,而委托鉴定的人员则应提供真实、合法的鉴定材料。 3.通过规范的鉴定流程,受害者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公正的评定,而医院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