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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尸体检验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释义
    一、尸体检验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尸检是解决医疗纠纷中死因不明或有异议情况的关键步骤。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尸检需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有条件冻存尸体的可延长至7日。此过程需得到死者近亲属的同意。
    2.法医病理学人员的参与和双方当事人的观察尸检过程是可行的,确保尸检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结果对于鉴定事故责任具有决定性作用。
    4.因此,医方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妥善保存医疗记录、药品、器械等证据。
    二、患方不同意尸检的解决策略
    面对患方不同意尸检的情况,医院需采取策略性的应对措施。
    1.谈判是必要环节,记录每次谈话内容并尝试让患方签字。
    2.若遭拒绝,医方不能强行尸检,但应明确记录在病历上,并要求患方家属认可。
    3.如遇拒签,应通过录音、见证签名、拨打110记录警号或求助公证机关等手段充分保全证据,为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4.在司法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实际情况需以证据为基础。
    
    三、医院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
    1.医院在面对患者死因不明或治疗过程中的不满时,应及时申请尸检。
    2.若患方家属不同意,医方应在病历上记录并尝试获取患方家属的书面认可。
    3.如果患方拒绝签字,医院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录音、第三方见证等方式保存证据。
    这些措施是为了在法律诉讼中避免口说无凭,确保医院能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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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