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限 我国法律对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设定了各自的保护期限。具体来看: 著作权依《著作权法》的规定,包括永久性的个人权利和有期限的财产权利。个人权利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限制。 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及相关权利自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职务作品,其保护期限则是作品首次发表后的五十年。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也是五十年。 但若这些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具体到种类,《专利权法》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为十五年,这些期限是从申请日起计算的。 专利权人须每年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未缴费或放弃将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3.商标权按照《商标权法》设定的有效期为十年,可通过申请续展无限期延长,每次续展同样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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