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几年内失效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几年内失效 离婚协议书并不存在几年失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是经过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护的,是永久有效的,并不会受时间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需要包括什么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 三、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