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行为触犯哪些犯罪构成 |
释义 | 一、非法经营行为触犯哪些犯罪构成 1.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4.客观方面由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三、非法经营罪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经营罪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追诉时效与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相关。非法经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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