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车祸对方全责怎么样处理 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方法是: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形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 三、车祸对方全责承担刑事责任吗 法律网提醒您,车祸对方全责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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