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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的规定是哪些
释义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的规定是哪些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的规定是: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会进行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依然属于夫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子女可以分割吗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子女不可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分割的审理期限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分割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或6个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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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