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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什么
释义
    一、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什么
    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遗嘱执行人、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继承开始后作为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遗产:遗产管理人需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准确把握,查清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价值等信息,并编制遗产清单,以保证遗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遗产管理人应及时向全体继承人报告遗产的具体情况和现状,确保继承人能够了解被继承人的财产状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在被继承人去世到遗产分割前的期间内,遗产管理人应根据遗产的性质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易腐、易坏财产应及时变价,有被转移风险财产应及时固定证据。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遗产管理人应将遗产范围内的债权债务与其他继承人一起处理,优先清偿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按法律规定处理其他债权债务问题。
    
    三、继承开始后作为遗产管理人要赔偿吗
    遗产管理人造成遗产损失是需要赔偿的,前提是损失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遗产管理人是指依照法定或约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妥善保存以及管理分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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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