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如下: 1.对于物质损害赔偿的,以夫妻共同财产中无过错方应占有的份额为准,或者以无过错方的个人财产为准;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以伤害结果与程度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包括哪些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三、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给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给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赔偿的支付时间。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裁决,并确定赔偿的支付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