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案件宜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
释义 | 婚姻无效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吗 婚姻无效不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特别程序的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的起诉与管辖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婚姻无效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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