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卖掉后的房款离婚后怎么分配 |
释义 | 婚前房子卖掉后的房款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不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种观点:个人婚前为了投资全款购房,婚后卖掉有了增值,这个增值属夫妻一方婚后所得收益,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这与婚前个人股票婚后持续获得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同理的。 第二种观点:个人婚前为了居住而全款购房,婚后卖掉有了增值,依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第三种观点:无论投资全款购房还是为居住全款购房,婚后卖掉有了增值,这个增值按结婚时点原则评估,结婚时的增值部分仍属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结婚后至处理房产期间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关于第一套房产所有权及分配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共同还款部分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亦印证了上述观点: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关于第二套房产的所有权问题。目前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第二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理由是这只是涉及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而不是性质的转变,因为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会出现一个怪象: 婚前买的房子若不买的话,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旦出售变为共同财产,这样的处理方式很荒唐。但各地区法院有不同的判决,对于这种地区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只能参考当地的规定作出判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