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怎么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需要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需要去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然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发票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测绘图、房屋登记表等相关文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期限一般是九十天。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天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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