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作为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三、监护人证明怎么开具 法律网提醒您,监护人证明开具证明如下: 1.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 2.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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