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可以有哪些
释义
    一、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可以有哪些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这些人: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有授权的亲属也可以是委托的律师;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保险公司的代表人员;
    4.其他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二、损害赔偿调解的流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三、损害赔偿调解后需要赔偿的项目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损害赔偿调解后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5: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