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的确认规则:有效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承包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纠纷怎么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纠纷如下解决: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可以通过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3.调解不成,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什么情形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5.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6.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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