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什么的标准才算合格 |
释义 |
一、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什么的标准才算合格 具体标准为: 1.合格: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已基本齐全。 2.优良: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为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二、工程质量等级合格验收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质量等级合格验收的材料文件要具备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本);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本);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本); 4.《工程质量保修书》(3本);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7.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8.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9.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10.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2本); 11.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 三、如何处理工程质量等级不合格 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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