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房占用耕地怎么举报 |
释义 | 一、建房占用耕地怎么举报 建房占用耕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耕地建房应由政府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改正治理并限期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建房占用耕地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建房占用耕地立案标准是: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三、建房占用耕地可以补办手续吗 1.违建虽然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但是不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经规划部门罚款,补批规划手续以后,可以变为合法建筑,就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证; 2.违章建筑既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时又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虽然规划部门罚款进行了处罚,但是也不能补批规划手续,不能变为合法建筑,也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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