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股东出资不实的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出资不实的的情形是: 1.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额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三、股东出资不实谁举证 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应由公司掌握着股东出资的财务资料,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由公司举证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应该由原告方举证。原告应承担举证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被告股东应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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