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有何规定 1.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专家鉴定组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其他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时需要有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 二、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鉴定时要注意: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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