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主体是哪些 |
释义 |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主体是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原告为因为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行为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被告为实施该行为的债务人,债权人提起该诉讼的目的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 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 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能力的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债权,应以债务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情况为准,并由债权人的负举证责任。 3.债务人主观上须有“恶意”。 恶意,就债务人而言,是逃避债务的意思。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 三、债权人撤销权如何申请 债权人的撤销权申请方式是: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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