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让与的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债权让与的条件是哪些 债权让与的条件如下: 1.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2.当事人没有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3.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4.债权人让与通知债务人。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应当如何确定债权让与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网提醒,债权让与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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