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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性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释义
    一、离婚后女性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离婚后女性办理户口迁移的方式是:由本人或者户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迁出,经同意后携带准迁证到派出所办理迁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女性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1.题目。正中间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就行。
    2.称呼。申请书要写上合适的称谓,比如尊敬的、敬爱的等等,后面要具体到哪个地方的公安局、派出所。最好在称呼下面写上您好。
    3.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等。
    4.写明迁户口原因。然后是写明需要迁户口的对象及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等。说明和对方的关系,迁户口的原因,以及迁户口后是否同在一地生活。
    5.写上迁户口申请。
    6.结尾称呼。结尾要写上此致,敬礼。然后署上申请人姓名和年月日。
    
    三、离婚后女性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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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