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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劳动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辞职劳动局要什么资料
    去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
    2.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3.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
    二、辞职劳动局规定多久能走
    辞职劳动局规定能走的时间如下:
    1.如果合同中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十天后走;
    2.如果合同中有规定,按合同规定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职多久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辞职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他,这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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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0: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