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认定行政处罚追责时效 |
释义 | 一、怎么样认定行政处罚追责时效 1.追责时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2.发现时间的认定:行政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开展过调查,比如有立案、调查的案卷材料,或者有接到投诉举报的证据,就能认定为发现违法行为。 3.追责时效的起算点:追责时效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有什么不同吗 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的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处罚除了公安机关外还可以是税务、工商等部门; 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处罚适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行政处罚还可以是其他法律法规; 3.处罚的方式不同,治安处罚只能是警告、罚款和拘留,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可以是责令停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时效计算,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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