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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当如何应对
释义
    一、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当如何应对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应当应对方式是:解散,之后注销,但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怎么写
    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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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