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对财产有异议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双方对财产有异议该怎么办理 离婚双方对财产有异议的处理方法是: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反之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2.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3.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5.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6.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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