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对方不给钱法院怎么执行
释义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钱法院怎么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钱法院执行申请费用谁承担
    原则上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离婚后对方不给钱法院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0: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