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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解除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如果合同尚未履行的,则应当终止履行。
    2.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了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而且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合同是因为违约解除的,则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少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1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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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