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房产过户有哪些风险隐患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房产过户有哪些风险隐患 被执行人房产过户有以下风险隐患: 被执行人失去房产所有权。执行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被执行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的,执行人可以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被执行人房产过户要多久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被执行人房产办理过户手续的,一般要30天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三、被执行人房产过户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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