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电子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电子证据有哪些 离婚电子证据是: 1.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用以证明对方存在婚姻不忠行为的信息。 2.打印相关司法文件。 3.拷贝计算机文件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 4.摄像拍照。 5.制作司法文书。 6.查封、扣押。 7.公证。 二、离婚电子证据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离婚证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因此,离婚证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证据什么时候提交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举证的,法院一般不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在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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