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权利是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权利是哪些 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权利是: 1.知悉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合并协议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要的会计报表,会计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 4.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之后方进行其他工作。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6.合并登记。 三、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有: 1.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导致一方变更或者出现新的公司; 2.导致公司权利义务的转移; 3.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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