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有哪些 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其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实施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司法侵权行为发生在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 3.追偿条件不同。行政追偿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具有明显的主观性; 而司法追偿的条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刑讯逼供殴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伤害公民; 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伤害他人,或者审理案件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相比之下,司法追偿的范围要比行政赔偿范围窄。 4.二者程序不同,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具体程序在法律规定中是不一致的。 二、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长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三、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是哪些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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