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背信弃义
释义

背信弃义perfidy

根据1977年《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第37条的规定,背信弃义是指以背弃敌人的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使敌人相信其有权享受或有义务给予敌人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保护的行为。《第一议定书》进一步列举背信弃义行为的事例为:(1)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2)假装因伤或因病而无能力;(3)假装具有平民、非战斗员的身分;(4)使用联合国或中立国家或其他非冲突各方的国家的记号、标志或制服而假装享有被保护的地位。按照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与惯例章程》及《1977年日内瓦第一议定书》的规定,背信弃义的行为是国际法所禁止交战国采用的作战方法和手段。背信弃义行为的结果是使行为人失去其假装行为所应当享受的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保护,但从事背信弃义行为的个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其战斗员的资格,在落入敌方权利之下时,仍应享受战俘待遇。战争诈术不属于背信弃义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