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表见代理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表见代理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3.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三、表见代理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法律网提醒您,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下: 1.在外部关系上,当相对人主张代理行为的效力时,表见代理发生与正常的代理相同而且对等的法律效力,即代理人代理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由本人承受,并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一并由本人来负担。代理人因过失致使相对人以损害的,相对人有权请求本人予以赔偿。 2.在内部关系上,由于代理人与本人之间并不存在代理权的授予问题,自然也就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在本人承受代理行为的后果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本人有权向代理人进行追偿。这也正是我国民事责任合理分担的一种体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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