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领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领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直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协议书也可以由专业的律师拟定或者当事人自己拟定都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5.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被认为是无效的 有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时无效的: 1.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例如约定一方离婚之后不能再婚或者生孩子; 3.协议书的内容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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