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利用三种途径进行医疗损害民事赔偿 |
释义 | 一、如何利用三种途径进行医疗损害民事赔偿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医疗损害赔偿: 1.医患双方相互沟通,协商赔偿;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就赔偿等事宜制作调解书; 3.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的区别如下: 1.性质,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畴;医疗损害的提法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2.程度:即使最低级别的医疗事故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存在医疗损害,但是存在医疗损害的却不一定能够构成医疗事故。 3.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各个地方的医学会来完成的;医疗损害鉴定是社会鉴定机构完成,可以跨省委托鉴定。 4.后果: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医方不仅要进行赔偿,还要负上相应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医方仅需要付赔偿责任,但是现在很多医院只要是医生有相关的案件,都会影响医生职称的评定,升职位等等。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如下: 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就向医疗机构转移。 引用法条: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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