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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利用三种途径进行医疗损害民事赔偿
释义
    一、如何利用三种途径进行医疗损害民事赔偿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医疗损害赔偿:
    1.医患双方相互沟通,协商赔偿;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就赔偿等事宜制作调解书;
    3.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的区别如下:
    1.性质,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畴;医疗损害的提法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2.程度:即使最低级别的医疗事故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存在医疗损害,但是存在医疗损害的却不一定能够构成医疗事故。
    3.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各个地方的医学会来完成的;医疗损害鉴定是社会鉴定机构完成,可以跨省委托鉴定。
    4.后果: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医方不仅要进行赔偿,还要负上相应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医方仅需要付赔偿责任,但是现在很多医院只要是医生有相关的案件,都会影响医生职称的评定,升职位等等。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如下:
    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就向医疗机构转移。
    引用法条: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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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