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的期限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的期限如何规定 起诉离婚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以内判决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女方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起诉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以及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请求。 2.身份证明: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证件。 3.结婚证书: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 4.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抚养权证明:如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 5.其他相关证据:如财产证明、债务证明等。 ![]() 三、当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应该如何处理 积极应诉。 法律网提醒您,一方要求离婚处理的办法:若该夫妻能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的,即可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就前述事项达成协商的,可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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