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进行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有结婚证。 4.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 1.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1.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三、协议离婚程序究竟需要哪些步骤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程序需要的步骤如下: 1.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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