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是如何赔偿的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是如何赔偿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应考虑的因素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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