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侵犯生命健康权可能引发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释义
    一、侵犯生命健康权可能引发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如何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的计算如下: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社会抚养费,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健康权的法律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健康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但不是以人体的整体构造为客体。
    2.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但不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价值为客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