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主动撤诉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主动撤诉 劳动仲裁中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就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是否准许撤诉,则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并且撤诉后当事人一般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除非有特殊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劳动仲裁撤诉后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如果申请人在审理前自行撤回申请的,可以再次申请,但时效不中断。如果是因为没有到庭导致案件被按照撤诉处理的,不能再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 三、劳动仲裁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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