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是哪些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 1.按约定缴纳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几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是一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个。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有公司住所、名称、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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