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拆迁如何办 |
释义 | 一、没有房产证拆迁如何办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找相关机构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房产权利证明由以前的房产证变成了不动产权证。以前买房后业主会得到两个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则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两证变一证。 二、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般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处理的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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