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毒品经过运输,会扩散到全国各地,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我国法律规定运输毒品不论多少都构成犯罪,即运输毒品罪。那么你知道杭州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下面就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杭州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1. 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运输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以外,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 (2)运输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运输鸦片四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二克以下或者其他毒品达到相当数量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鸦片每增加一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每增加五克,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2)运输鸦片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二克以上不满十克的,鸦片每增加一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每增加一克,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其他毒品增加刑罚量的情形,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换算后确定适当的数量增幅。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佣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运输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一种,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处死刑。同时,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也不太一样。要是实践中涉嫌毒品犯罪,我们建议您委托法律咨询网站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只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给您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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